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7-078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偿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
4月10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
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部分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的基本情况如下:1、回购股份的方式
定向回购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帆达”)持有的应补偿的本公司 A股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
总价1元人民币。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 A股股票。
回购数量及比例:11,516,40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25%。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1元人民币。
回购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17年7月12日,本公司对补偿A股股份11,516,408股予以
回购,并转入本公司设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占回购前本公司总股本的2.25%,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回购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及成长的认可,湖北鼎铭投资有限公司(其为湖北悦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悦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主要参股设立的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和2017年5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7-068)。公司控股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6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1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7-069)。
除上述增持情况外,自本公司披露回购注销股份公告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本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17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并及时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报告
回购前 本次回购股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份总(股)
股份数(股)比例(%) 股份数(股)比例(%)
有限售股份 31,940,099 6.24 11,516,408 20,423,691 4.08
无限售股份 480,297,175 93.76 0 480,297,175 95.92
总股本 512,237,274 100 11,516,408 500,720,866 100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