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5—054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偿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的基本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定向回购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帆达”)持有的应补偿的本公司A股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
总价1元人民币。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
回购数量及比例:752,38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14%。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1元人民币。
回购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15年6月12日,本公司对补偿A股股份752,388股予以回购,并转入本公司设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占回购前本公司总股本的0.14%,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回购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本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本公司披露回购注销股份公告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为了满足当前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控股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5—053),于6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除此之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本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15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并及时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报告
回购前 本次回购股份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总数(股)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123,857,121 23.34 752,388 123,104,733 23.23
无限售股份 406,877,201 76.66 0 406,877,201 76.77
总股本 530,734,322 100 0 529,981,934 100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