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西部资源 公告编号:临 2019-060 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司法裁定而导致的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被司法划转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恒康”)持有的公司 45,000,000 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6.799%。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部资源”)收到控股股东四川恒康转发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执行裁定书》,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恒康持有的本公司 4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持股总
数的 19.27%,占公司总股本的 6.799%,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被司法划转。
一、本次执行裁定的基本情况
因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恒
康 债 务 纠 纷 , 北 京 一 中 院 在 京 东 网 络 司 法 拍 卖 平 台 上 ( 网 址 :
http://auction.jd.com/sifa.html)发布股权拍卖公告,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
10 时至 2019 年 7 月 16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公开拍卖四川恒康持有的公司
45,000,000 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6.799%。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页面
显示的拍卖结果,因无人出价,本次拍卖流拍。2019 年 8 月 15 日 10 时至 2019
年 8 月 16 日 10 时止,北京一中院将该部分股权再次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
(网址:http://auction.jd.com/sifa.html)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为115,200,000 元,再次因无人出价而流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9-028 号《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临 2019-030 号《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临 2019-032 号《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再次被司法拍卖的公告》、临2019-042 号《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鉴于此,民生信托向北京一中院申请以二拍保留价人民币 115,200,000 元接受上述财产抵债。北京一中院经审查应予准许,并作出裁定,解除被执行人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西部资源 45,000,000 股股票的冻结;将被执行人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西部资源 45,000,000 股股票作价人民币一亿一千五百二十万元过户至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名下以折抵相应债务,上述财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时起转移;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10 月 10 日,四川恒康原质押给牛永华的上述 45,000,000 股办理完
成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059 号《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登公司通知,四川恒康持有的上述本公司
4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划转,其中,21,014,900 股划转至“中国民生信托-至信267号恒康医疗并购基金投资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至信 267 号信托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 3.175%;23,985,100 股划转至“中国民生信托-至信268号恒康医疗并购基金投资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至信 268 号信托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 3.624%。
经函询,民生信托表示,“至信 267 号信托计划”和“至信 268 号信托计划”
成立时间、投资标的、保管人、委托人/受益人等要素均不相同;在获得西部资源股份后,投资决策权及股东表决权应归属于受益人大会,而受益人大会的组成人员、召集召开方式、议事程序及表决等均不相同,穿透后的最终受益人亦不相同;且经核实,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故上
述两个信托计划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四川恒康持有本公司股份 233,512,0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28%,为公司控股股东,阙文彬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四川恒康持有本公司股份 188,512,0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阙文彬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所涉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川恒康将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尚未完成编制工作,公司将待其完成后,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恒康持有的除上述被执行的其他本公司股份188,512,0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8%,亦已全部被司法冻结(轮侯冻结),其中的 51,290,000 股同时仍处于质押状态。四川恒康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争取早日解除对公司股份的司法冻结(轮侯冻结),但如未及时得到妥善处理,则该部分股份仍可能继续被司法处置,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