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法律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
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动作,结合公司的实际发展和经营状况,拟对公司《章程》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三条内容做出调整,并新增第一百一十七条至第一百二十条,同时相应调整后续条款及后续内容中索引条款的序号,主要涉及总股本、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主要职责等相关内容,具体修改方案如下:
原章程 拟修改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HAN EAST LAKE HIGH TECHNOLOGY
英文名称:WUHAN EAST LAKE HIGH TECHNOLOGY GROUP CO.,LTD.
GROUP CO.,LTD. 集团名称: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简称:东湖高新集团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5,617,983元。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066,239,875 元。
第二十条 经199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999 第二十条 经 199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年公司按 10:6 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999 年公司按 10:6 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
方案,股本总数增至 25600 万股。 转增股本方案,股本总数增至 25600 万股。
…… ……
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新增股份 41,666,663 股, 2020年5月22日公司新增股份41,666,663股,
股份总额增至 795,469,152 股。 股份总额增至 795,469,152 股。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新增股份 85,590 股,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
总额增至 795,554,742 股。 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新增股份 10,076 股,股份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02 号)批准,
总额增至 795,564,818 股。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2022 年 7 月 2 日、2022 年 10 月 11 日、2023 年 债券 1550 万张,发行总额人民币 155,000 万
1 月 4 日、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依次新增股份 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50,256 股、513 股、513 股、1,883 股,股份总 [2021]187 号文同意,公司 155,000 万元可转
额增至 795,617,983 股。 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湖转债”,债
券代码“110080”。自 2021 年 10 月 18 日起
进入转股期,截至 2023 年 12 月 05 日,累计
共有 1,546,17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
公司 A 股股票,累计转股数为 270,770,723 股,
转股后总股本为 1,066,239,875 股,“东湖转
债”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摘牌。
第二十一条 公司总股本 795,617,983 股,全部 第二十一条 公司总股本 1,066,239,875 股,
为普通股。 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必需。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前款第(六)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之一: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
需。 资产;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
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
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作;……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 战略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内控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内控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 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战略委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内控委员会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 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负责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 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
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运作。
新增第一百一十七条至第一百二十条,同时相
应调整后续条款及后续内容中索引条款的序
号: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三至五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
员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计委员会召
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以
下方面: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四)协调管理层、审计部、财务管理部及相
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五)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及相关法律
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两
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董事组成,主要负责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