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拟与当阳市鑫泉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阳鑫泉”)、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阳建投”)签订《当阳市城市提质改造工程投资人+EPC 总承包投资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投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当阳市城市提质改造工程投资人+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当阳项目”)的投资、建投、移交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其中:湖北路桥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47,50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95%;当阳鑫泉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50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
2、本次拟与当阳鑫泉投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未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 年 6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中标当阳市城市提质
改造工程投资人+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相关信息详见 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4)。
湖北路桥与当阳鑫泉、当阳建投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投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当阳项目的投资、建投、移交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其中:湖北路桥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47,50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95%;当阳鑫泉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50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
2、本次拟与当阳鑫泉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未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合作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当阳市鑫泉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当阳市鑫泉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825942012207
注册地址:当阳市玉阳办事处玉阳路 127 号
法定代表人:严江涛
注册资金:5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 年 04 月 11 日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果种植;森林经营和管护;树木种植经营;休闲观光活动;土地整治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殡葬设施经营;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养老服务;停车场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水利相关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2、当阳鑫泉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经审计后数据):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416,891,329.64 7,674,141,191.07 6,957,645,993.99
净资产 5,056,712,456.88 4,719,304,328.96 4,637,822,177.22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464,768,119.63 348,740,747.11 436,214,41.21
净利润 107,802,547.92 78,431,892.93 73,628,198.94
(二)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82MA489HU167
注册地址:当阳市玉阳办事处玉阳路 127 号
法定代表人:严江涛
注册资金:16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04 月 12 日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负责投资老城区基础设施的改造,城市新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保障房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旅游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负责公共服务产品的经营;负责市属土地、房屋、设备、国有股权等的经营管理;参与产业发展的策划、包装和开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民生项目;参与对外承接开发建设项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当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股比例为 100%。
2、当阳建投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经审计后数据):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1,624,965,516.03 19,262,163,677.82 16,678,092,717.49
净资产 13,277,457,856.66 12,816,775,877.27 11,514,707,403.34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1,046,222,126.99 699,345,737.80 731,340,730.16
净利润 338,736.820.91 293,161,391.63 260,126,248.38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本次拟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的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交易对方资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类别:对外投资设立公司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当阳市城市提质改造工程投资人+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
3、项目建设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包括:(1)当阳市北绕城线公路新建工程;(2)当阳市城西绕城公路新建工程;(3)当阳市城市棚户区城市新区安置房市政配套项目工程(2 号路);(4)当阳市 G348(当阳五桥~雄风大道)市政配套工程;(5)当阳市关陵路(环城西路-长坂路)改造工程;(6)当阳市航空路(玉阳路~沿河南路)市政工程;(7)雄关路新建项目;(8)学府路(新当阳一中前)道路新建项目;(9)玉阳路(航空路至金桥工业园段)建设工程;(10)云长大道南廷伸段(一期)道路新建项目;(11)忠义大道(城西生态片区规划 3 号路)新建项目;(12)综合体育馆建设项目;(13)关陵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可根据项目进展及需求进行调整。
4、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金额暂定 250,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约 200,000
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本项目所涉及的征地拆迁费用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 20%,亦不得超过经财评测算下浮后总投资额的 20%。超过部分,由当阳市鑫泉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自行承担,项目公司不予支付。若在财评测算下浮后,出现项目公司已超额支付的征地拆迁费用部分,当阳鑫泉应在 30 日内将超付部分退回项目公司,超期未退的,项目公司有权将该部分款项未支付视为当阳鑫泉违约,并按合同计算、收取该部分未付费用的违约金。如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项目工程量和建安费增加的除外。
5、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周期为“N+10”年,其中“N"为子项目工程建设期,以当阳市发改局批准实施的单个项目工期为准,总建设期不超过 5 年;“10”为还款期,公路项目还款期从单个子项提交交工验收申请之日起算,市政项目还款期从单个子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算。
(二)拟设立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2、经营范围: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技术咨询,管理咨询。投融资咨询。市政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水利水务设施的投资建设。城市资源投资开发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招商管理,物业服务,物业租贷,广告宣传与媒体传播,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等(以工商核准登记范围为准)。
3、股东出资金额与比例:
当阳鑫泉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500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
湖北路桥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47,500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95%。
双方后续注册资本根据项目资金使用需求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同步到位。
五、拟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各方:
甲方:当阳市鑫泉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合作:
1、项目建设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包括:(1)当阳市北绕城线公路新建工程;(2)当阳市城西绕城公路新建工程;(3)当阳市城市棚户区城市新区安置房市政配套项目工程(2 号路);(4)当阳市 G348(当阳五桥~雄风大道)市政配套工程;(5)当阳市关陵路(环城西路-长坂路)改造工程;(6)当阳市航空路(玉阳路~沿河南路)市政工程;(7)雄关路新建项目;(8)学府路(新当阳一中前)道路新建项目;(9)玉阳路(航空路至金桥工业园段)建设工程;(10)云长大道南廷伸段(一期)道路新建项目:(11)忠义大道(城西生态片区规划 3 号路)新建项目;(12)综合体育馆建设项目;(13)关陵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可根据项目进展及需求进行调整。
2、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金额暂定 250,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约 200,000
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本项目所涉及的征地拆迁费用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 20%,亦不得超过经财评测算下浮后总投资额的 20%。超过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项目公司不予支付。若在财评测算下浮后,出现项目公司已超额支付的征地拆迁费用部分,甲方应在 30 日内将超付部分退回项目公司,超期未退的,项目公司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