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配股方案已经重庆市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以渝证管发(1999)25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65号文批准。《配股说明书》刊登于1999年8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
本次配股以本公司现有股本15,7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其中,本公司发起人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唯一股东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其应配股数的5%,即1,365,000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的流通股份为12,000,000股和法人股股东配售的股份为507,000股,由承销商包销,因此,本次实际配售股份总额为1387.2万股。
2、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8.00元。
3、股权登记日:1999年8月24日。
4、除权基准日:1999年8月25日。
5、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9年8月25日起至1999年9月7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6、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
(2)国家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在本公司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
7、缴款方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配股时,填写“重庆啤酒配股”单,代码为700132,每股价格8.0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社会公众股配售比例(10∶3)后调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
8、获配股票的交易本次获配的社会公众股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且刊登股本变动公告后,由上交所安排上市。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1999年8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1999年度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