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将原“云网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变更为“新型电力系统-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仍为中电飞华,实施地点为北京、河北、天津、上海等 15 个省市。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向的金额:新型电力系统-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建设项目总投资 18,879.30 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4,300.04万元,计划 2022 年 12 月投运。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该项目可能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其他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95 号)核准,公
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 12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88,048,293 股,发行价格为 16.82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8,097.23 万元(详见下表),扣除发行费用 3,747.39 万元(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4,349.8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
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报告》(XYZH/2020BJA171052)。
本次公司拟将原“云网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变更为“新型电力
系统-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仍为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简称“中电飞华”)。项目建设地主要有北
京、河北、天津、上海等 15 个省市,项目建成后主要提供基于新型电
力系统的高效能数据传输服务,以满足电力数字化建设新需求。变更前,
云网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 48,971.17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4,300.04 万元,该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变更后,新型电
力系统-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建设项目总投资 18,879.30 万元,拟使用
募集资金未发生变化,仍为 14,300.04 万元。
募集资金项目分配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实施 项目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实施 项目 募集资金
单位 总投资额 拟投入额 单位 总投资额 拟投入额
云网算力基 中电 新型电力系统- 中电
础设施建设 飞华 48,971.17 14,300.04 高效能数据传输 飞华 18,879.30 14,300.04
项目 平台建设项目
总计 48,971.17 14,300.04 总计 18,879.30 14,300.04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慧、鲁篱、张东辉、刘利剑在审议本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在双碳目标提出以及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新形势下,各地政府对于能源消费总量及强度实行“双控”制度,北京、上海等城市能耗控制政策逐步趋严,对数据中心项目能耗指标审核及批复周期拉长,原募投项目面临投运时间延后的实际问题。
在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趋势影响下,电网形态尤其是电力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均将发生变化,这也将极大地改变电力数据交互的形态,围绕电力生产、配变、调度、储能等方面的数据交互需求将不断增长,建设一个满足未来高增长需求的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愈发重要及紧迫。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切实发挥扩产增效作用,公司计划对原项目进行变更,即利用募集资金开展新型电力系统-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项目。经评估,新项目在经济性、技术性等方面均优于原项目,且新项目作为原项目或类似项目所必备的高效能数据传输支撑,具备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更迅速响应市场、更快速投运建设、更好实现经济效益的实际条件。
三、变更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本项目拟在北京、河北、天津、上海等 15 个省市建成具备高效能数据传输能力的数据平台,实现基于新型电力系统下的跨域能源数据交互需求,为新能源消纳与电网柔性互动提供高效数据交互能力。该项
目总投资 18,879.3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4,300.04 万元。
(二)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计划 2022 年 12 月投运,运营期间预计年均收入为 38,200
万元,年均净利润约为 5,300 万元,内部收益率为 24.02%,投资回收期为 5.58 年,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发展方向
随着国家“双碳”以及“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等目标的提出,我国电力能源结构将发生显著变化,以新能源为主体的分布式电源、智能微网、可灵活调整需求的用电负荷将加速各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发展,在线互联、实时交互、智慧调控等新业态将逐步出现,对高效数据传输的需求将持续提升,各行业都面临大量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公司适时提出建设新型电力系统-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项目,既响应国家“双碳”政策,也是面向新型电力系统总体布局的具体举措。
2.项目建设是推动公司经济创收的有利支撑
在“双碳”及新型电力系统的催动下,电力系统呈现出高比例新能源接入和高比例电力电子装备接入的“双高”特征。这将产生大量数据交互需求,且对数据交互实时性、安全性和集中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规划布局新型电力系统-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项目,能够有效满足新形势下电力及能源行业对数据传输集中性、实时性及广覆盖的要求,在发电侧、电网侧等相关市场具备良好的业务前景,项目的建设对提高公司现有及长远的市场占有率,推动经济效益实现新的增长大有助益。
3.中电飞华具有丰富的业务基础及同类项目经验
中电飞华多年来一直从事电力通信网络建设、运维及运营业务,参
与了多个项目调研、设计、采购及招投标的全过程,具备丰富的通信网络工程项目建设经验,同时,中电飞华在电力通信领域具备良好的业务资质以及丰富的人才储备和技术积累,可为项目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四、新项目的风险提示
(一)市场风险
国家“双碳”及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等政策的提出为新项目建设带来利好的同时也将带来市场竞争压力,此外客户市场需求的变化,均将引发市场价格降低或订单数量减少,导致项目投资收益无法达到预期水平,该项目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公司基于电力背景优势,在市场方面已提前开展战略规划布局及储备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抢占了电力市场先机,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把握市场机遇,降低市场风险。
(二)管理风险
该项目在组织和实施的过程中,可能由于设计、采购、施工各环节流程紧密度不够及其他潜在因素,导致项目延迟,影响项目时效。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加强项目的过程监督与管理,保证项目各环节高效执行,同时建立项目风险防范信息报备机制,及时发现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并整改优化,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风险。
(三)其他风险
公司开展新项目,可能面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不可预见因素,从而带来项目的不确定性风险,导致该项目取消,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整体进展。如遇此情形,公司也将积极应对,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募投项目变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是公司根据政策环境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所作出的审慎决定。变更后的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及公司发展战略、业务规划布局。
综合比较,募投项目变更后内部收益率为 24.02%,较原募投项目增加近 1 个百分点,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营业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有效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及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及决策程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同意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的需要,系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上述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