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弘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弘业大厦 12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4,963,66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26.325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总经理姜琳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3 人,董事长马宏伟先生、独立董事王廷信先生、
蒋建华女士因故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监事翟郁葱女士、赵琨女士因故未出席会议;3、董事会秘书姜琳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 是否当选
序号 议有效表决权的
比例(%)
1.01 关于选举马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 63,957,095 98.4505 是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姜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 63,957,093 98.4505 是
事会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罗凌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 63,957,093 98.4505 是
事会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 是否当选
序号 议有效表决权的
比例(%)
2.01 关于选举包文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 64,311,095 98.9954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王廷信先生为公司第十届 64,311,095 98.9954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冯巧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 64,311,095 98.9954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 是否当选
序号 议有效表决权的
比例(%)
3.01 关于选举曹金其先生为公司第十届 64,311,096 98.9954 是
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蒋海英女士为公司第十届 64,311,096 98.9954 是
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朱剑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 64,311,094 98.9954 是
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01 关于选举马宏伟先生为公 208,624 27.5233
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案
1.02 关于选举姜琳先生为公司 208,622 27.5230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罗凌女士为公司 208,622 27.5230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包文兵先生为公 562,624 50.2123
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王廷信先生为公 562,624 50.2123
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冯巧根先生为公 562,624 50.2123
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张秋子、祝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