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81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补充质押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杭钢股份”)持
股 5%以上股东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金控”)直接持
有本公司 512,995,022 股 A 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5.19%。
本次诚通金控补充质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50,000,000 股 A 股股份,用于诚
通金控非公开发行 2020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持有人交换本公司
股票和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质押担保。本次补充质押后,诚通金控累
计质押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256,000,000 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数的
49.9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58%。
一、本次股份补充质押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收到诚通金控通知,诚通金控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5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补充质押给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并将该部分股份划转至诚通金控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20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
上述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质押股份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 本次质押股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占其 占公 质押融资
名称 为控 数 为限 补充 日 日 所持 司总 资金用途
股股 (股) 售股 质押 股份 股本
东 比例 比例
北京 否 50,000,000 否 是 2020年10 至出质人 北京诚通 9.75% 1.48% 用于本次
诚通 月29日 办理解除 金控投资 可交换债
金控 质押手续 有限公司 券持有人
投资 后终止 非公开发 交换本公
有限 行2020年 司股票和
公司 可交换公 对本期债
司债券 券的本息
(第一 偿付提供
期)的受 担保
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上述补充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
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诚通金控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
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名称 (股) 例 量 量 比例 比例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股) (股)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北京
诚通
金控 512,995,022 15.19% 206,000,000 256,000,000 49.90% 7.58% 0 0 0 0
投资
有限
公司
合计 512,995,022 15.19% 206,000,000 256,000,000 49.90% 7.58% 0 0 0 0
二、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说明
1、诚通金控未来半年和未来一年(不包含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2、诚通金控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未来资金还款来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分红、投资收益等。
3、诚通金控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公司控股股东为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1,527,508,15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5.23%,诚通金控本次补充质押股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被强制平仓或过户风险,诚通金控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保证金、补充质押股票、赎回存续债券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及诚通金控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其他后续事项,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