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2-056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12 月 4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总部 21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合法授权代表 9 人,代表股份 393,499,365 股,
占公司总股本 1,132,789,600 股的 34.7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副董事长杨怀珍女士主持了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张宇坤、夏浩鑫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收购三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万股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人民币 46500 万元收购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万股股份(占注册资本的
1.099%),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权收购的相关事宜。
关联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中森泰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
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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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同意 125,460,7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二)《关于聘请公司 201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表决结果:
同意 393,499,3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 2012 年 1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上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张宇坤、夏浩鑫律师出席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3、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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