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8 股票简称:中国卫星 编号:临 2022-014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卫星或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卫星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卫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卫星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两个一以贯之”精神,落实“科改示范行动”要求,按照国企改革行动清单重点任务、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等相关要求,公司系统梳理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治理相关的配套制度,完善顶层治理制度框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二、修订具体内容
(一)《中国卫星公司章程》修订主要内容
1.将原“第八章 党的组织”修订为“第八章 公司党组织”,明确了公司党委的构成、党委决定重大事项、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支部职责、“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方面内容。
2.落实国企改革要求,增加财务刚性约束及市场主体地位、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董事会授权、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市场化用工机制、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治企、总法律顾问制度、董事会与监事会联系工作机制、总裁履职要求等内容。
3.对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公司章程》中不一致的内容进行修改。同时,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涉及股东大会、董事会权限、董监高人员等规范性要求明确至《中国卫星公司章程》中。
4.增加“第九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
5.删除原《中国卫星公司章程》中“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章节,将具体细节操作性内容纳入《中国卫星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国卫星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中国卫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主要内容
1.对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修改完善临时会议召集、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出席及委托出席要求、审议及表决程序等股东大会细节要求。
2.根据公司实际操作全面梳理股东大会召开流程,按照召集、通知、召开、审议及表决、公告的顺序,调整条文顺序,促进制度可操作性。
3.删除原制度中不属于公司制度可规定范围的原“第六章 监管措施”章节。
(三)《中国卫星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主要内容
1.增加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董事会决议前需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程序。
2.按照公司实际操作,梳理董事会召开流程,按照召集、通知、召开、审议及表决的顺序,调整条文顺序,促进制度可操作性,同时补充延期审议、复议、总法律顾问列席等程序性事项,删除“副董事长”相关表述。
3.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修改完善定期会议次数、临时会议召集、出席及委托出席要求、审议及表决程序等董事会细节要求。
4.由于相关内容已在《中国卫星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中体现,删除原“第七章 董事会有关人事、对外投资、信贷和担保的决策程序”。
上述修订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国卫星公司章程
2.中国卫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中国卫星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