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2-050
关于拟签署《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意向收购协议>之协
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意向交易及进展
2022 年 5 月 4 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浙江
东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收购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正式签署《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收购意向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5 月 5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收购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收购意向协议》签署后,公司对标的资产相关的财务、法律、商业及技术等方面开展尽职调查和对标的资产审计、评估等工作。在听取券商、律师等中介机构的专业意见,综合考虑标的资产的现有经营状况及持续盈利能力、目前的经济政策及市场环境以及审计、评估机构的初步审阅、评估结果,公司认为交易条件尚不成熟。
因此,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次现金收购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并签署《浙江东日股份有限
公司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意向收购协议>之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二、本次意向交易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终止协议》旨在表达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次交易的后续推进工作,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及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意向交易终止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2年9 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投票同意。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该项事项时,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签署《终止协议》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签署《终止协议》。
四、《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订协议主体:
甲方: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于 2022 年 5 月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自双方履行完毕
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且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生效之日起立即终止,双方不
再执行《收购意向协议》项下的约定。
2.双方一致确认,自《收购意向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双方未就本次收购相关事宜签署除《收购意向协议》以外的其他正式书面协议;甲方未实际实施本次收购,未向乙方支付任何收购价款;双方为拟实施本次收购支出的费用与成本由双方各自承担。
3.就上述《收购意向协议》终止一事,双方一致确认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双方于《收购意向协议》终止前不存在基于本次收购发生的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同时于《收购意向协议》终止后也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或纠纷。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