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3-069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 年 9 月 20 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010.05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已完成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一)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基本情况
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9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以3.7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授予1,0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授予实际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3年9月12日
2、首次授予数量:1,010.0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42,153.17万股的2.40%
3、首次授予人数:95名
4、首次授予价格:3.7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6、拟授予数量与实际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缴款验资环节中,鉴于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9.95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95名不变,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30万股调整为1,010.05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实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95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次授予限制 占公司当前股本总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的比 额的比例
例
杨澄宇 副董事长、总经理、 36.20 3.58% 0.09%
党委书记
叶郁郁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32.60 3.23% 0.08%
谢小磊 副总经理、财务总 29.40 2.91% 0.07%
监、董事会秘书
赵阿宝 副总经理 28.70 2.84% 0.07%
温兴群 副总经理 22.10 2.19% 0.05%
黄福亨 副总经理 23.30 2.31% 0.0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
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837.75 82.94% 1.99%
(89 人)
合计 1,010.05 100.00% 2.4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解除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0%
解除限售期 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30%
解除限售期 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30%
解除限售期 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01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9月11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95名授予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出资款人民币37,573,860.00元,其中人民币10,100,500.00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1,531,660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421,531,660元。
四、本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1,010.05万股,所涉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23年9月20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11,431,160股增加至421,531,660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10,100,500 10,100,5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11,431,160 0 411,431,160
总计 411,431,160 10,100,500 421,531,66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9月12日,将根据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 股份支付总费用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数量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股)
1,010.05 4,060.40 460.60 1,522.65 1,277.00 587.74 212.41
注:1、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2、如上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01号)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