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19-039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18年8月11日,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明”)签署了《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之收购协议》,约定向上海华明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气”或“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9,8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的长征电气80%股权已过户至上海华明,长征电气的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肖毅。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2018年9月21日、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2月19日、2019年1月19日、2019年2月19日、2019年3月20日、2019年4月19、2019年5月18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7)、《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9)、《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2)、《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74)、《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4)、《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8)、《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0)。
二、转让进展
根据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拟就本次交易签署补充协议,并于2019年5月31日签订了《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之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或“本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调整为公司所持有的长征电气80%股权(即公司实缴出资额9,120万元),收购价款合计调整为人民币31,840万元(即原收购价款总额人民币39,800万元*80%)。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的事项已于2019年5月31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三、签署《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双方
甲方: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内容
1、标的股权及定价
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调整为甲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80%股权(即甲方实缴出资额9,120万元),收购价款合计调整为人民币31,840万元(即原收购价款总额人民币39,800万元*80%)。
2、标的股权交割及收购价款的支付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已就上述标的股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目标公司股东变更所涉的备案登记手续,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上述收购价款合计人民币31,840万元。
3、协议的生效、解除和终止
(1)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满足《收购协议》生效条件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收购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收购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根据双方签署的《收购协议》,因子公司长征电气剩余20%股权终止交易,不排除公司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公司正在积极与交易对方协商,尽量免除公司可能存在的违约责任,如有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