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3-048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
议表决结果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7),现对相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向银河集团管理人申报债权,以公司为主体申报
77,748.81 万元债权,以公司下属子公司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为主体申报3,496.92 万元债权。根据管理人更新债权申报动态,显示以公司为主体的债权申报“审查确认”,因债权申报的具体金额管理人进一步核实确认中,目前审查认定金额 0.00,以公司下属子公司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为主体的债权申报显示“债权审查中”,公司将根据债权申报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近期参加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资料显示公司债权被列为暂缓确认债权,公司下属子公司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被列为不予确认债权。因管理人未确认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债权,以致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虽参会却无权参与会议各事项表决。公司参会人员在会上明确提出对管理人的审查结果异议并在会后立即向管理人提交了书面债权异议申请表及相应证据附件。管理人表示,将在核对公司提供的证据资料后再次审查债权并给与答复。
根据公司与法院及管理人沟通确认,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规定,管理人的认定仅为初步情况审定,债权金额等具体结果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公司将采取各种合法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并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