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2 证券简称:天成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9-009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概况
2018年8月11日,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明”或“交易对方”)签
署了《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
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之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约
定向上海华明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气”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9,800万元。本次交易
已经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2018年9月20日分别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以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
司将不再持有长征电气的股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2018年9月21日、2018年
11月20日、2018年12月19日、2019年1月19日、2019年2月19日发布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47)、《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9)、《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关于转让控股子公
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2)、《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4)、《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临2019-004)、《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8)。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的长征电气80%股权已办理工商过户至上海华
明,长征电气的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肖毅,同时公司将持有的长征电气剩余20%
股份的股东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予上海华明,委托期限至公司将持有的长征电
气剩余20%股权过户至上海华明之日止。
2019年3月18日公司收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发出的《关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收购协议向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履行约定义务处理意见的函》,上海华明向公司提出将就“剩余未过户20%股权不再进行收购事项”签订补充协议,并请公司依据《收购协议》第13.5条约定向上海华明支付违约金,或上海华明保留通过司法途径向公司追索以及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权利。
二、风险提示
公司正与上海华明积极沟通协商,努力促使完成长征电气剩余20%股权过户事宜。鉴于实际情况,本次交易存在可能无法转让长征电气剩余20%股权并构成违约的风险,或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同时,公司财务部门及审计机构正全力推进年度审计工作,争取尽早发布业绩快报,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