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600112 股票简称:天成控股 编号:临 2017—012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一
、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二) 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披露了 2016 年年度业绩预告,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 预计 2016 年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1000 万元至 1500 万元之间。
(三) 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经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财务部门再次测算, 预计 2016 年年度经营业
绩将出现亏损,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00 万元。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6,590,955.25 元。
(二)每股收益: -0.3468 元。
三、 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发布了业绩预告公告,本期业绩扭亏为盈的主要原
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主营电气设备制造业务取得了较好的增长业绩。经财务部门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算, 2016 年度公司电气设备制造业务产生营业收入 59,188 万元, 较上年度增长
22.64%, 实现主营业务净利润 5,125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110.45%, 扣除其他经
营费用,预计公司 2016 年度实现盈利。
由于年度审计过程中我公司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在收益确认的时间及递延所
得税等方面存在不同的判断,公司财务部门经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后对相关科
目作出调整, 导致业绩预告出现差异。 具体如下:
1、公司原在 2016年未审报表中确认了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约为 1,182万元,
冲减了所得税费用。注册会计师预审认为:公司未有充分证据证明未来母公司有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转回, 提请公司慎重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问题,如
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将冲回母公司历年累计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约
3,663 万元。
公司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在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上存在不同的判断, 经与会
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同意按照会计师初审意见,对该事
项重新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约 3,663 万元。
2、 201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
仪股份” ) 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决定以持有的参股子公司承德
苏垦银河连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苏垦银河” ) 30%股权( 对应评估价值为
10,475.9280 万元) 作为对价认购西仪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 6,596,931 股。 交
易对方西仪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
的批文(证监许可[2016]3189 号) ,并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收到承德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 受理了苏垦银河与西仪股份股权转让的有关工商登记注册
事项。根据承德连杆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 211640 号)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苏垦银河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8,996.21 万元,则公司对其
的账面投资价值为 18,996.21*30%=5,698.86 万元。 此次交易价格减去对苏垦银
河的账面投资价值,公司将获得净收益 4,777.07 万元,公司认为资产交割已完
成并将其确认为当年收益。
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在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认为本次交易标的
苏垦银河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日期为 2017 年 1 月 6 日, 因此不能将该笔交易收
益在 2016 年度确认。 公司与注册会计师在收益确认上存在不同的判断, 经与会
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同意按照会计师初审意见, 将
4,777.07 万元的收益放在 2017 年度进行确认。
3、 2011 年, 公司签订协议以 1300 万元价格收购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 天一工贸公司” ), 已预付股权收购款 390 万元, 交易对方已
将天一工贸公司经营权及财权全部移交本公司。由于该公司尚未完成工商及矿权
的变更手续, 根据会计政策目前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待天一工贸公司工商及矿
权的变更手续完成后, 公司将及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截止 2016 年末,公司对
天一工贸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 760 万元,其中公司为探矿权转采矿权作进一步详
查投入勘探工程款 730 万元, 日常维护费用 30 万元, 公司根据会计政策对该款
项按账龄计提了减值准备 196 万元, 认为该矿权的资产价值完全能涵盖计提后的
余额, 并认为天一工贸公司的预付账款与应收款项不存在损失风险。
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在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因为天一工贸公司
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进而认为预付股权收购款 390 万元与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564 万元为企业间往来项目, 发生时间较长, 本着谨慎的角度, 将上述预付股权
收购款 390 万元与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564 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在该方面存在不同的判断, 经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
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同意按照会计师初审意见, 将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
款,并计提 954 万元减值准备。
4、 2011 年,公司签订了 4 家遵义钼镍矿业公司的转让意向协议,已预付意
向订金 1,510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号
收款人 公司名称 矿山名称 证照类别 证号 预付款
1
刘小和/
郑伏祥
贵州省贵定天育
钼镍有限公司
新土沟钼多金属矿 采矿 5200000710994 1000
2 朱成刚
贵州韦顺达矿业
发展有限公司
田湾钼矿 探矿 T52120090202024501 100
3 王永胜 个人探矿权 七里坡钼镍矿 探矿 T52120080602008772 200
4
王百强
个人探矿权
遵义县粮食坝镍钼多
金属矿普查
探矿 T52120080702011125 210
合计 1510
根据已披露的意向协议, 公司与交易对方约定对目标公司进行审计、评估、
矿石资源量复查后将及时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由于在 2012 年 2 月,遵义市
其他矿山发生矿难事故, 导致国土部门收紧钼镍矿权转让审批,矿石复查工作无
法正常开展,致使公司暂缓收购以上四家矿业企业。 但公司认为遵义地区的钼镍
矿资源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具有一定的保值增值能力, 在未来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
继续履行双方已达成的收购意向。 因此公司根据以往年度审计惯例, 认为这四家
矿山意向协议所涉及的预付款均不存在坏账风险, 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在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基于谨慎性原则,
认为公司近期暂无法履行意向协议的约定, 因此需要将 1,510 万元预付账款转入
其他应收款, 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在该方面存在不同的判断, 经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
通,公司同意按照会计师初审意见, 将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 并计提 1,510
万元减值准备。
因此, 公司对上述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后, 导致 2016 年度报告中的实际业绩
和预告不符。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更正后的预告数据仅为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
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16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二)本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目前公司尚
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核准文件。根据本公司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预计本次亏损不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后续发展产
生实质性的影响。
(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 2016 年度
经审计后的净利润若是亏损,公司将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在 2016 年年度报
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致歉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董事会将
督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提高业绩预告的科学性和
准确性,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