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获准的公告
本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贵阳证券监督管理特派员办事处筑特派员办字[1999]12号文初审通过,并经中国证监公司字[1999]46号文复审通过。
本公司《配股说明书》近期将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在作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配股方案概要:
1、配股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配股股票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6.00元;
4、配股比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
5、配股数量:本次向全体股东配股数量为1200万股,其中:国家股股东承诺全部放弃认购,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200万股。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