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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06 沪市 重庆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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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路桥:重庆路桥关于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重庆路桥:重庆路桥关于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106        股票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2024-010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在关联方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产品业务,单日存贷款及理财产品业务合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本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关联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产品业务,单日存贷款及理财产品业务合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2023 年度执行情况:

  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关联方银
行——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产品业务,单日存贷款及理财产品业务合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2023 年度,公司在民生银行仅开展存款业务,全年单日最高存款余额为:76,031.03 元。

  1、2023 年度,民生银行向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全年单日最高存款余额为:76,031.03 元,本公司累计取得存款利息收入 1,277.56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在该行的存款余额为 76,031.03
元。

  2、2023 年度,公司在民生银行单日合计最高余额未超过 20 亿
元。

  3、2023 年度,公司在民生银行执行的存款利率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也不低于银行吸收同期限存款的市场利率。

  (三)2024 年度执行原则:

  2024年度,公司在民生银行执行的存款利率均不会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也不会低于银行吸收同期限存款的市场利率。

  2024 年度,若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贷款业务,所执行的发放贷款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贷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民生银行: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信托之控股股东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4.31%股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988F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注册资本:4,378,241.85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 年 2 月 7 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业务范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在民生银行办理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产品业务。

  2、业务限额:单日存贷款及理财产品业务合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3、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

  4、定价依据:坚持公平、合理、公允、双赢和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产品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的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勤勤、吕维、刘影回避表决。

  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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