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根据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号)文件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2.9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2,099,999,994.7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51,761,927.45元,已于2016年9月22日全部到位,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6)验字D-0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变更情况
因公司超声波制浆技术产业化进程缓慢及近年来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原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处于停滞状态。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10月2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中止原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项目”的实施,并将募投项目变更为“碱回收技改项目”和“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碱回收技改项目 68,014.64 68,014.64
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
2 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 99,159.12 49,000.00
目
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64,251.60
合计 181,266.24
注:具体金额将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6,329.19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税金等的净额为442.4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6,902.6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税金等的净额);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税金等的净额为33,896.65万元;累计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2,170.17万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后附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及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在 2016年 9 月签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签订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6,902.67万元,扣除利用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共计65,0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专户中实际余额为1,902.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福州仓山 351008050018010071239 8,045,280.77
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福州 77360188000174916 6,112.85
福建省青山纸业 南门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福 35101560029880910000 10,921.85
建省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416971991627 1,040,557.24
限公司沙县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沙县 1404049429601001086 1,634.74
青州支行
漳州水仙药业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漳州高新 414383267516 9,922,178.44
区支行
合计 19,026,685.8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后附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12月9日,公司第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2年12月28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2023年10月23日,公司第十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
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9.1亿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
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3年11月14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正在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金额
为6.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产品名称 产品类 产品发行主体 投资金额 产品期限
号 型
保本固 中国工商银行股
1 可转让大额存单 定收益 份有限公司沙县 7,000.00 2023.1.3-2026.1.3
青州支行
保本固 兴业银行股份有
2 可转让大额存单 定收益 限公司福州五一 4,000.00 2023.1.5-2024.9.23
支行
保本固 兴业银行股份有
3 可转让大额存单 定收益 限公司福州五一 1,000.00 2023.1.5-2024.12.1
支行
4 可转让大额存单 保本固 厦门银行股份有 4,000.00 2023.1.6-2026.1.6
定收益 限公司三明分行
保本固 交通银行股份有 2023.3.31-2026.3.3
5 可转让大额存单 定收益 限公司福建省分 7,000.00 1
行
保本固 中国农业银行股 2023.4.10-2026.4.1
6 可转让大额存单 定收益 份有限公司沙县 5,000.00 0
支行
7 可转让大额存单 保本固 厦门银行股份有 7,000.00 2023.4.11-2026.4.1
定收益 限公司三明分行 1
8 可转让大额存单 保本固 中国银行股份有 5,000.00 2023.4.20-2026.4.2
定收益 限公司沙县支行 0
9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 交通银行股份有 6,500.00 2024.4.29-2024.8.5
动收益 限公司福建省分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