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股票代码:600103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 118 号 11-16 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股权无偿划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持有青山纸业 9.56%股份)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准则第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信息披露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变动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附表: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青山纸业
福建省国资委 指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能
指 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化集团
福建省人 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将其持有的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福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导致间接持有青山纸
业 9.56%股份。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的部分合计数与各相关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 118 号 11-16 层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 118 号 11-16 层
法定代表人:谢荣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1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MA8TUQQM8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医疗服务;矿产资源勘查;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煤炭及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远程健康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水泥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固体废物治理;国内贸易代理;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 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21 年 8 月 27 日至 2071 年 8 月 26 日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福建省国资委 100.00%
联系电话:0591-8755003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是否有境外居 国籍
住权
谢荣兴 党委书记 男 59 否 中国
董事长
党委副书记
徐建平 副董事长 男 54 否 中国
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
吴宏 男 57 否 中国
董事
卢范经 党委委员 男 58 否 中国
总会计师
刘强 党委委员 男 56 否 中国
副总经理
柯南进 党委委员 男 59 否 中国
党委委员
李寿发 纪委书记 男 56 否 中国
朱玉武 党委委员 男 47 否 中国
副总经理
黄友星 党委委员 男 59 否 中国
副总经理
党委委员
周朝宝 副总经理 男 56 否 中国
注:公司监事人选尚未到位
三、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变动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 目的
2021 年 11 月 7 日,福建能化集团收到《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组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股权划转的函》(闽国资函产权[2021]296 号),福建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和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无偿划转至福建能化集团。由此,福建能化集团通过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青山纸业股票 220,338,9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56%。
本次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青山纸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为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福建省国资委。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未来 12 个月股 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制定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
股份的计划。
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在未来 12 个月内进行前述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依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福建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福建能化
集团,导致其通过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青山纸业 9.56%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 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20,338,9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56%。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20,338,9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56%。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 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持有的青山纸业 220,338,982 股股份全部
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形,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组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股权划转的函》(闽国资函产权[2021]296 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