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上午9:30 -11:30
下午13:00-15:00
会议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张小强先生
现场会议人员: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管人员和见证律师
会议议程:
一、宣读本次股东大会须知 (大会秘书处)
二、宣布大会开始,宣读参加现场会议的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大会主持人:董事长张小强)
三、听取并审议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财务总监:余建明)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财务总监:余建明)
四、股东发言
五、集中回答股东提问
六、提议通过监票、唱票、计票人名单
七、现场以记名投票表决各项议案
八、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网络及现场投票结果)
九、工作人员宣读会议(现场加网络)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主持人宣布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闭幕
十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2 日
目 录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议案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4
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6
福建省青山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大会秘书组)
为维护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规范有序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编制本须知。
一、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股东大会召开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各项组织工作。
三、股东可以亲自出席现场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股东及表决权股 份以股东登记的信息为准,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五、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 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和唱票。
六、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需在会议上发言的,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小时,到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发言单。登记发言的人数一般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取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从多到少顺序排列 。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并出示其有效证明。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第二次不得超过三分钟。对同一议案,每一发言人的发言不得超过两次。在进行大会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公司股东大会讨论议案时,会议主持人可视情况决定终止讨论。
七、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应当认真负责且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20 分钟以内。
八、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得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应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九、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交易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形。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取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十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以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四、公司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食宿和交通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参加现场会股东其他事宜可以联系大会会务组。
十五、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进行见证。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2 日
议案 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财务总监 余建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 2020 年 11 月 13 日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陆续将累计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根据期限承诺,
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缓解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申请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6]879 号 )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11,864,405 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5 元。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闽华兴所(2016)验字 D-00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9 月 22 日止,公司
本次非 公开 发行 共募 集资 金人民 币 2,099,999,994.75 元, 扣除 发行 费用 人民币
48,238,067.3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51,761,927.45 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 5.276 亿元,待使用 15.242 亿元(不
含理财收入和利息收入)。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亿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 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 剩余待投入
1 年产 50 万吨食品包 16.518 1.276 15.242
装原纸技改工程
2 补充流动资金 不超过 4 4 0
合计 20.518 5.276 15.242
三、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 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公司计划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中不超过 4.5 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曾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 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中使用,不通 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期判断,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募集资金会出现暂时性闲置。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4.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现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1,443 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2、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需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