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1
债券代码:253351 债券简称:23 同方 K1
债券代码:253464 债券简称:23 同方 K2
债券代码:253674 债券简称:24 同方 K1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吕希强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李成富先生出席本次董事会。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或“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邮件
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7 名,实际出
席会议的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股权投资计划中期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4 年度股权投资计划中期调整的方案。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自主基建项目投资计划中期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4 年自主基建项目投资计划中期调整的方案。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4年半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 11,221.62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3)。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同意聘任魏恒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方股份本部机构优化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同意同方股份本部机构优化的方案。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关联董事韩泳江先生、李成富
先生、王锁会先生、吕希强先生已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关联董事韩泳江先生、李成富
先生、王锁会先生、吕希强先生已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班子成员 2024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的议
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营团队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经营班子分工调整情况,同意调整公司经营班子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方人环公司拟使用自身知识产权开展质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人环”)使用自有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给单一信托计划进行融资,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单一信托计划的原始权益人,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0.4 亿元,用于置换现有高息融资及短期融资,期限不超过 3 年。由于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均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关联董事韩泳江先生、李成富
先生、王锁会先生、吕希强先生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
魏恒先生简历如下:
魏恒先生,1980 年 2 月生人,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
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职员,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政研企管部企业管理处职员、政研企管部企业管理处副处长、政研企管部政策研究处副处长、战略规划部政策研究处副处长、战略规划部政策研究处处长,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副院长,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副院长兼改革办公室主任、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改革办公室主任,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
魏恒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其未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