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配股提示性公告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配股方案已经北京证券监管办事处证监上字[1999]30号文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30号文件批准,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将本次配股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配售比例:以公司现有股本16605万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配售,不足一股的按四舍五入的原则办理。
配售价格:20元/股
配售对象:1999年7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登记日:1999年7月8日
除权基准日:1999年7月9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9年7月9日至7月22日(期间证券营业日),逾期未办理缴款手续者其配股权视为自动放弃。
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东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法人股在公司办理。
缴款办法: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时,填写“清华同方”,股票代码“700100”,每股价格人民币20元。配股数量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乘以配股比例后四舍五入取整数。法人股配股缴款按券商指定的方式办理。
详细情况请查阅1999年6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