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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8 沪市 广州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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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8: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属下公司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开发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8

600098: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属下公司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开发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 2022-008 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 发展 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 01、21 穗发 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属下公司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长顺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开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具有
 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投资事项为投资意向,所涉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
 项目进度和实施周期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程中受多方综合因素影 响存在变动的可能,具体以公司投资项目公告为准。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当前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步预估金额,实际投资规模将根据后
 续具体项目推进确定。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能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人民政府
 (简称“长顺县政府”)签署《广发新能源长顺县农业光伏
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简称“本协议”)。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1、甲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人民政府

    2、乙方: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签订本框架协议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的

    为高质量开发利用长顺县境内丰富的风光资源,进一步改善长顺县能源结构,促进长顺县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新能源公司发挥在新能源领域的投资运营专业优势,投资长顺县光伏发电项目,推动长顺县经济快速发展。

    (二)合作内容

    广发新能源长顺县农业光伏发电项目拟建设装机容量为地面集中式 35 万千瓦农业光伏发电项目(具体装机规模以备案为准),项目总投资人民币 14 亿元(具体投资以备案为准),共实施光伏电场 4 个,分 2 期建设,包括长顺县付家院农业光伏发电站项目、长顺县龙家地农业光伏发电站、长
顺县小白洞农业光伏发电站、长顺县广顺农业光伏发电站等项目。项目 12 个月内建成(时间从获得省建设指标开始计算)。

    项目建设所需投资资金由乙方自筹,独立经营。电力消纳通道(包含但不限于线路建设)由乙方负责,甲方做好配合。项目纳入省能源局年度建设规模后,在能源部门组织的一个申报周期内取得相关职能部门备案手续。在取得备案手续后,地面集中式光伏项目 6 个月内启动建设,12 个月内完成建设并网,达到生产运营条件。

    甲方成立项目协调工作组,协调政府各部门,为乙方提供便利,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协助乙方争取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协助乙方将项目作为省级重大项目列入贵州省光伏开发计划。在乙方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保障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在本协议确定的项目地块内不再引进其他同类项目开发业主。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能源公司此次签订投资开发协议,有利于扩大公司新能源业务规模,推进公司在西南地区光伏产业的发展,持续提升公司绿色低碳能源占比,助力公司实现绿色低碳综合智慧能源企业集团战略目标。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营业收入、
净利润等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协议投资事项为投资意向,所涉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项目进度和实施周期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
程中受多方综合因素影响存在变动的可能,具体以公司投资项目公告为准。

    (三)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产
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当前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步预估金额,实际投资规模将根据后续具体项目推进确定。

    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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