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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7 证券简称:开创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17-067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38,338,658 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 15.65 元/股
发行对象、配售股数及限售期:
序
号
发行对象 类型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占发行总量
比例(%)
锁定期
(月)
1
上海远洋渔业有限
公司
控股股东 14,663,526 229,484,181.90 38.25% 36
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证券公司 7,667,731 119,999,990.15 20.00% 12
3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
有限公司
其他机构 3,833,865 59,999,987.25 10.00% 12
4
大连隆泰创业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机构 5,600,000 87,640,000.00 14.61% 12
5 隋启海 自然人 3,833,866 60,000,002.90 10.00% 12
6 王梅 自然人 1,270,000 19,875,500.00 3.31% 12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公司 830,670 12,999,985.50 2.17% 12
8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证券公司 639,000 10,000,350.00 1.67% 12
合计 38,338,658 599,999,997.70 100.00% -注: 限售期结束后,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持有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
的,则服从相关规定。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
以下同。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
“开创国际”或“公司”)向上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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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隆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隋启海、王梅、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计 8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
已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
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发行人大股东上
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洋”)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36 个月,其他
特定的投资者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12 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1、201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2、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对本次非公
开发行方案进行了修订。
3、2016 年 5 月 27 日,公司公告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
产权【2016】 117 号《关于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
问题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非公开发行方案。
4、 2016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
开发行方案(修订稿) 。
5、2017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对本次非公
开发行方案进行了二次修订。
6、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7、 2017 年 5 月 1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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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
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9、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
准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7]147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8,338,658 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数量:38,338,658 股
3、发行价格:15.65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99,999,997.70 元
5、发行费用:人民币 13,847,489.31 元
6、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86,152,508.39 元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 2017 年 11 月 27 日, 上海远洋等 8 位特定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的发行专用账户。 2017 年 11 月 28 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411 号 《关于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17 年 11
月 27 日 17: 00 时止, 8 位投资者已将申购资金合计人民币伍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
仟玖佰玖拾柒元柒角(¥599,999,997.70)足额、及时划入国泰君安在上海银行徐
汇支行开立的账户。国泰君安在上海银行徐汇支行开立的账户本次实际收到开创国
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购资金为人民币伍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柒元
柒角(¥599,999,997.70) 。
2017 年 11 月 29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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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410 号《上海
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 截至 2017 年 11 月 28 日,
开创国际此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发行数量 38,338,65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7.7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3,847,489.31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6,152,508.39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8,338,658
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 547,813,850.39 元。开创国际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202,597,901.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202,597,901.00 元,截至 2017 年 11 月 28
日止,开创国际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0,936,559.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240,936,559.00 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其中,发行人大股东上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36 个月,其他特定
的投资者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12 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
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过程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
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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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 开创国际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
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开创国际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规
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认购邀请文件》、《申购报价单》、《认
购合同》等法律文书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38,338,658 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发行
上限 38,338,658 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8 名,不超过十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与发行数量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一览表
序
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
(股)
配售金额(元)
占发行总量
比例(%)
限售期
(月)
1 上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14,663,526 229,484,181.90 38.25% 36
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667,731 119,999,990.15 20.00% 12
3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3,833,865 59,999,987.25 10.00% 12
4 大连隆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600,000 87,640,000.00 14.61% 12
5 隋启海 3,833,866 60,000,002.90 10.00% 12
6 王梅 1,270,000 19,875,500.00 3.31% 12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30,670 12,999,985.50 2.17% 12
8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39,000 10,000,350.00 1.67% 12
合计 38,338,658 599,999,997.70 100.00% -
6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其中,发行人大股东上海远洋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36 个月,其他特定的投资者认购
的股份限售期为 12 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