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9
债券代码:136492 债券简称:16禾嘉债
债券代码:135404 债券简称:16禾嘉01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进展情况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收到《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宜的进展情况》的函件,现将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博旅游集团”或“公司”)的函件(要约收购事宜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5月18日,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博旅游集团’)与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控股’)及冷天辉、冷天晴和冷丽芬签署了《增资扩股框架协议》。世博旅游集团拟对九天控股进行增资取得九天控股不低于40%的股权,冷天辉、冷天晴和冷丽芬同意通过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使世博旅游集团取得九天控股的控制权。
2017年5月31日,世博旅游集团与九天控股及冷天辉、冷天晴、冷丽芬签署了《<增资扩股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世博旅游集团拟对九天控股进行增资取得九天控股40%的股权,本次增资事宜完成后,世博旅游集团持有九天控股40%的股权,冷天辉持有30.62%的股权,冷天晴持有29.38%的股权;冷天辉和冷天晴同意通过协议安排和公司章程的约定,保证世博旅游集团取得九天控股的实际控制权。
2017年6月1日,世博旅游集团与九天控股及冷天辉、冷天晴、冷丽芬签署了《关于九天投资控股集团增资扩股事宜的备忘录(一)》,约定本次增资事宜完成后,冷天晴将其持有的九天控股29.38%的股权委托给世博旅游集团行使。接受委托后,世博旅游集团实际行使的投票权为九天控股总股权的69.38%。同时约定,增资扩股完成后九天控股董事会成员5名,其中世博旅游集团将推荐董事3人,冷天辉推荐董事2人。
本次增资完成后,根据各方签署的相关协议,世博旅游集团将取得九天控股的控制权,成为九天控股的控股股东,世博旅游集团因此将通过九天控股间接控制易见股份已发行股份的37.17%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易见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冷天辉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根据《证券法》和《收购办法》,世博旅游集团应当向易见股份除九天控股之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流通普通股(A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并已于2017年6月1日公告了《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截止目前,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如下:
根据《增资扩股框架协议》的约定,交易各方确认,如交易各方不能于2017年7月30日前签订正式的增资扩股协议及其他配套文件,且世博旅游集团尚未完成尽职调查、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工作,则本协议自行终止。若世博旅游集团已经完成尽职调查、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工作并已经上报世博旅游集团上级股东单位等待审批,则乙方同意延长30个工作日,延长时间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则协议终止。截止目前,本次交易的尽职调查、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工作已完成;世博旅游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已审议通过增资扩股九天控股项目。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审批)程序
2017年5月16日,世博旅游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进行立项的事宜。
2017年5月18日,世博旅游集团与九天控股及冷天辉、冷天晴和冷丽芬签署了《增资扩股框架协议》。世博旅游集团拟对九天控股进行增资取得九天控股不低于40%的股权,冷天辉、冷天晴和冷丽芬同意通过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使世博旅游集团取得九天控股的控制权。
2017年5月31日,世博旅游集团与九天控股及冷天辉、冷天晴、冷丽芬签署了《<增资扩股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世博旅游集团拟对九天控股进行增资取得九天控股40%的股权,本次增资事宜完成后,世博旅游集团持有九天控股40%的股权,冷天辉持有30.62%的股权,冷天晴持有29.38%的股权;冷天辉和冷天晴同意通过协议安排和公司章程的约定,保证世博旅游集团取得九天控股的实际控制权。
2017年6月1日,世博旅游集团与九天控股及冷天辉、冷天晴、冷丽芬签署了《关于九天投资控股集团增资扩股事宜的备忘录(一)》,约定本次增资事宜完成后,冷天晴将其持有的九天控股29.38%的股权委托给世博旅游集团行使。接受委托后,世博旅游集团实际行使的投票权为九天控股总股权的69.38%。同时约定,增资扩股完成后九天控股董事会成员5名,其中世博旅游集团将推荐董事3人,冷天辉推荐董事2人。
2017年7月21日,世博旅游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已审议通过增资扩股九天控股项目。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审批
本次交易尚需签署正式《增资扩股协议》。因本次交易为国有单位收购非国有单位资产,九天控股尚需履行内部决策通过本次增资事宜,世博旅游集团需逐级将本次增资事宜上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所出资企业审批等事项。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国有资产交易,尽职调查、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工作完成后,交易方案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所出资企业审批,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公司无法自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之日起六十日内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向贵司告知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每三十日告知贵司交易进展情况,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公司在收到上述部门有关本次交易的批复后将及时通知贵司。在满足要约收购条件时将及时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