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特变电工 股票代码:600089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TBEACO.,LTD.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
配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浦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
1-3-1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3-2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BEACO.,LTD.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特变电工
股票代码:600089
注册资本:3,237,882,686元
法定代表人:张新
董事会秘书:郭俊香
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
邮政编码:831100
联系电话:0994-6508000
联系传真:0994-2723615
网址:http://www.tbea.com
电子信箱:tbeazqb@tbea.com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经公司2016年9月26日召开的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和2016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3
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16年9月27日和2016
年10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2017]461号文核准。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配股)的方式进行。
4、配股基数、比例和配股数量
公司已于2016年10月12日召开了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2016年配股方案》。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配股拟以公司总股本3,237,882,686股为基数,按
每 10股配售 1.56269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本次可配股数量总计为
505,983,018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发行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增加,本次向全体股东配售的比例不变,配股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具体配股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前,若因公司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减少,本次配股数量不变,向全体股东配售的比例将做相应调整,具体配售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变集团和公司第二大股东新疆宏联均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股份。
5、配股定价依据及配股价格
(1)配股定价依据
1-3-4
①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值;
②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市净率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③遵循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2)配股价格
根据刊登配股发行公告前股票市场交易的情况,在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原则下,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2017年4月25日,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确定公司配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本次配股方案的定价依据,结合市场情况,经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配股价格为7.17元/股。
6、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29 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国际成套系统集成业务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和中期票据,其中 19 亿元用于补充公司国际成套系统集成业务营运资金,保障公司国际成套系统集成项目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国际业务的竞争力;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中期票据。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和国际成套系统集成项目的实施先后顺序,用于补充该业务的营运资金,同时将根据贷款的到期时间,综合考虑自身的资金状况,偿还尚未到期的银行贷款及中期票据。
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存储账户。
1-3-5
8、本次配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9、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配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承销期: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
10、发行费用
项目 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5,180
审计费用 270
律师费用 80
验资费用 6
发行手续费用 50
信息披露费及其他 120
合计 5,706
11、本次配股发行日程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与停牌安排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停牌安排
T-2日 2017年5月25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
股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7年5月26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T日 2017年5月31日 股权登记日
T+1日至T+5日 2017年6月1日-2017年6 配股缴款期
月7日 全天停牌
T+6日 2017年6月8日 验资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T+7日 2017年6月9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 正常交易
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
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1-3-6
12、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
上市流通。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新
办公地址: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
董事会秘书:郭俊香
证券事务代表:焦海华
电话:0994-6508000
传真:0994-2723615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保荐代表人:胡金泉、吴将君
项目协办人:秦超
项目组其他人员:朱志凌、张辰旭、罗青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3、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丽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1-3-7
经办律师:郑碧筠、曾家煜、曾凡波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4、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