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配股获配可流通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中不存在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现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配股
实施后的股份变动情况及获配可流通股份上市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股份变动原因
公司本次配股方案已经2004年9月9日召开的公司二OO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于2004年9月1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
司配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43号文)的核准。公司于2004年9月17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配股获准公告,于9月21日在《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配股说明书摘要,并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配股说明书全文,并分别于10
月12日和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配股提示性公告
。
本次配股的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9月29日,除权基准日为2004年9月30日,配股
缴款的起止日为2004年9月30日至2004年10月20日。
本次配股以公司总股本259490176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
股东配售,每股价格8.18元。法人股股东已经书面承诺放弃本次配股权。本次实
际配售股份为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3912.48万股。本次配股缴款工作于2004年
10月20日结束,社会公众股股东实际配售股份29004775股,逾期未被认购的股份计
10120025股由承销团各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规定的比例包销。主承销商华欧国际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将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306981807.31元于2004年10月22日
全部划至公司指定帐户(上述募集资金中包含部分尚未支付的律师费用、审核费
用等)。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4年10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五
洲会字[2004]418号)。本次配股结束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98614976股。
二、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公司股份变动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04年10月26日)
单位:股
四、公司股份变动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流通股情况(截至2004
年10月26日)
单位:股
上述人员所持股份已按照有关规定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锁定。
五、关于获配可流通股份上市安排
经本公司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本公司本次配股获配新增的可流通股3
912.48万股定于2004年10月29日上市交易,其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配股
新增的股份依法锁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关于本次配股的决议;
2.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143号文;
3.本次配股的配股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五洲会字(2004)418号《验资报告》;
5.本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