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缴款提示性公告
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配股工作将于2000年6月21日结束,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将本次配股缴款的事项提示如下:
1、配售比例:以1998年末总股本14931.13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按现有总股本23889.8176万股计算,实际配售比例为每10股配售1.875股。
2、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13.8元;
3、股权登记日:2000年6月7日;
4、除权基准日:2000年6月8日;
5、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0年6月8日-2000年6月21日(期内证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配股缴款地点:
社会流通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内部职工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7、配股缴款办法:社会公众股股东和内部职工股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认购其可配部分。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特变电工”股票的社会流通股股东,在缴款认购期限内认购社会流通股部分时,填写“特变电工配股”,代码为“700089”,每股价格人民币13.8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配售比例(10:1.875)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
内部职工股认购配股时,填写“特变电工职配”,代码为702089,每股价人民币13.8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配售比例(10:1.875)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
8、对逾期未被认购股的处理办法:截止2000年6月21日,社会流通股和内部职工股股东应配股份未被认购的部分视作自动放弃,由承销团包销。
9、本次获配股票可流通部分的上市日期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公司于2000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配股说明书。
10、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电话:(0994)2724766
联系人:郭俊香 焦海华
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0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