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3年5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于 2023 年 5 月 6 日收到总经理林泽杭先生的辞职报告,林泽杭先生
因个人原因辞去总经理职务。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新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职工代表董事、总经理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2023-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职工代表董事林泽杭先生已辞去第十届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经公司职工大会选举,补选李新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董事的专业特长,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李新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
补选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王伟先生、陈旭先生、谭春云先生,其中王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刘丙刚先生、杨永民先生、杨国强先生,其中刘丙刚先生担任召集人;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杨永民先生、谭春云先生、陈旭先生,其中杨永民先生担任召集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谭春云先生、刘丙刚先生、李新勇先生,其中谭春云先生担任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9 日
附:李新勇先生简历
李新勇,男,1979 年生,本科学历。曾任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风控总监。
李新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新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