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 博信 公告编号:2024-069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陈旭先生、杨国强先生、谭春云先生已辞去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选举沈丽芬女士、薛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杜泽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董事的专业特长,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1.补选李新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2.补选沈丽芬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3.补选杜泽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4.补选薛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上述新任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附后)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情况不变,补选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王伟先生、李新勇先生、杜泽学先生,其中王伟先生担任召集人;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刘丙刚先生、杨永民先生、沈丽芬女士,其中刘丙刚先生担任召集人;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杨永民先生、杜泽学先生、薛小平先生,其中杨永民先生担任召集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杜泽学先生、刘丙刚先生、李新勇先生,其中杜泽学先生担任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
附:新任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李新勇,男,1979 年生,本科学历。曾任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总经理。
沈丽芬,女,1983 年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杭金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经理。
杜泽学,男,1975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汝州市裕隆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
合伙)有限合伙人、财务负责人,成都锦湖长运运输有限公司董事。
薛小平,男,1966 年生,本科学历。曾任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专务,苏州市中广录像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市金阊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