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本次配股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5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配股说明书》已于2002年6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本次配股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刊登在2002年6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将该配股说明书所载之有关事宜再次提示如下:
一、配售方式和配售数量
本次配股以2000年末总股本12597万股 其中,法人股6175万股,社会公众股6422万股 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法人股股东已全部书面承诺放弃其可配股份,故本次配股预计可配1926.60万股。
二、发行价格:9.09元/股
三、发行对象:截止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7日
五、除权基准日:2002年6月10日
六、缴款日期:
2002年6月10日至2002年6月21日 期间内券商营业日 ,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权。
七、缴款地点: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东在本次发行的缴款期内,在上交所的会员公司证券营业部办理缴款手续。
八、缴款方式: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东认购配股部分时,填写“人福配股”,股票代码“700079”,每股价格为9.09元,配股数量的上限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乘以配售比例 0.3 四舍五入后的取整数。
九、承销方式:
承销机构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公司本次发行的1926.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社会公众股逾期未被认购部分视作自动放弃,由承销团包销。
十、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
本次向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东配售的1926.60万股的上市交易日期,本公司将于本次配股缴款实施完毕后,刊登股份变动公告与配股可流通部分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股票中,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认购的配股部分,根据有关规定,在其任职期间内不上市流通。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2002年6月1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本次配股说明书。
咨询电话:027-87484232
027-87484718-8019
联系人:傅延华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