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2002年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19号文核准,并已于200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售比例和数量:本次配股以2001年末总股本180,061,9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为54,018,590股。由于各法人股股东已全部承诺放弃可配股份,因而本次配股实际配售股份为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部分,计19,883,016股。
2、配售价格:8.98元/股。
3、配售对象:2003年4月14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
4、股权登记日:2003年4月14日。
5、除权基准日:2003年4月15日。
6、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2003年4月15日上午开盘起至2003年4月28日下午收盘结束(期内券商营业日)。
7、缴款地点及办法:
社会公众股股东在上述认购期内凭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填写“澄星配股”申报单,代码为“700078”,每股价格8.98元,配股数量上限为其股权登记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乘以配售比例(0.3)四舍五入后取整数。
8、社会公众股配股逾期未被认购的部份视为自动放弃,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负责包销。
详细情况请参阅2003年4月4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