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鼎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本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1998年度配股方案,已经江苏省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苏证管办(1999)81号文初审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105号文批准,方案公告如下: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配售股票面值:每股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7.90元/股
4、配股比例和数量:以1998年末总股本129380520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以现有股本155256624股计算,每10股配2.5股),配售股份总额为38814156股。其中,法人股股东可配售25558812股,内部职工股可配售655344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12600000股。除第一大股东---江苏澄星磷化工集团公司全额认配1150万股外,其他法人股东承诺全额放弃本次配股权,实际配售发行数量为24805344股。
本公司《配股说明书》近期将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该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在作出认配决定前,应仔细阅读该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江苏鼎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