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3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4月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权利。 有同等权利。
第八十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第八十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 算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担保;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的担保;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算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产10%的担保;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值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超过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任何担
的担保。 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
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的担保。
第一百二十条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 第一百二十条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独立董事发表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 前认可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 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开董事会会议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 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相关费用由公司承东征集投票权,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担。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同意。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独 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在股东大会召开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 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应由二分之一以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 上独立董事同意。
承担。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独立董事的人 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独立董事的人数、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和职权等 数、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和职权等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一百三十条 …3、关联交易权限:公司董 第一百三十条 …3、关联交易权限:公司与事会有权决定关联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 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之一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的,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董事会5%以下的关联交易事项。超过上述金额和比 和股东大会审议:(一)交易(公司提供担保、例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12个月内 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连续对同一资产或相关资产分次进行的处 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置、担保、抵押及分次进行对外投资的,以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交易。公司拟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提
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
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
告。对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
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稿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4月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