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天健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拟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了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0 月 31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
1-2205-1
首席合伙人 李金才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43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55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5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2,425.91 万元
2021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97.21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2,016.77 万元
客户家数 29 家
2022 年上市公司 审计收费总额 3,059.00 万元
(含 A、B 股)审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采矿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为 2,019.27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6,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
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
施 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0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
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从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项目组成 姓名 注册会计 事上市公司 在本所执 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员 师 审计 业 提供审计
服务
2022 年,签署宁波东力、维科技术、宁波
项 目 合 伙 富达 2021 年度审计报告;2021 年,签署宁
人 舒国平 1993 年 1996 年 2014 年 2023 年 波东力、维科技术、宁波富达 2020 年度审
计报告;2019 年,签署宁波东力、维科技
术、宁波富达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签 字 注 册 邵丹丽 2015 年 2020 年 2015 年 2023 年 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会计师
2022 年,复核宁波富达、深南电 A、日上
集团、嘉澳环保等上市公司 2021 年审计
质 量 控 制 报告;2021 年,复核宁波富达、深南电
复核人 杨铭姝 2006 年 2008 年 2018 年 2023 年 A、日上集团等上市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
告;2020 年,复核宁波富达、深南电 A、
日上集团等上市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
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于 2021 年 10 月收到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1〕21 号),对其出具警示函。除上述监管措施外,近三年没有受到自
律监管,行政、刑事处罚。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3、独立性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
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 70 元(含
税)。上述收费价格系根据审计收费惯例和公司业务特征协商确定并与公司
2021 年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事务所,自 2010 年起连续 12 年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2021 年度,天健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与天健事务所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天健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拟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前后任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天健事务所就立信中联出具的沟通函回复如
下:
1、天健事务所未发现该公司管理层存在正直和诚信方面的问题。
2、天健事务所对公司以前年度审计中,与公司管理层不存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的意见分歧。
3、天健事务所就公司内控缺陷方面在以前年度审计中关注到:“截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宋都股份为控股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的部分借款提供担保,该部分借款余额为 317,260 万元(其中,以 334,360
万元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 307,460 万元、保证担保 9,800 万元),占宋都股份
期末净资产的 73.47%。宋都股份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告的《关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中提及,宋都控股和实际控制人俞建午先生力争 1 年内彻底解决宋都股份为控股股东提供存单质
押担保问题。2021 年 5 月 27 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能解决存单质押担保
问题,宋都股份当日公告宋都控股和实际控制人俞建午先生承诺通过变现各类资产等方式,逐步降低宋都股份以存单质押形式提供的担保金额,最晚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彻底消除存单质押的互保情形,其中 2021 年预计下降存单质押担
保金额 6 亿元;2022 年预计下降存单质押担保金额 9 亿元;至 2023 年底,彻底
消除存单质押的互保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承诺公告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下降存单质押担保金额 6.08 亿元,完成 2021 年承诺下降金额 6 亿
元的 101.33%;截至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