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
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 76,570,025 股(按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量
76,570,025 股进行测算)后的股份数量为基准,预计股数为 1,263,552,301
股派发的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实施公告中明确,现金分红比例为 3.59%。结合
公司 2020 年度回购支付总金额为 259,383,516.13 元,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中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 2020 年度合计现金分红比例为
77.19%。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52,388,842.48 元 , 报 告 期 末 母 公 司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433,818,321.08 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过去三年利润分配和回购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2018 年,公司实施每 10 股分配 0.31 元,分配现金 41,543,792.11 元;
2019 年,公司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分配金额 53,187,269.64
元,且 2019 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支付总金额为29,977,340.31 元;
2020 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支付总金额为259,383,516.13 元,占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73.61%。
2018 年-2020 年,纳入回购股份金额,公司已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384,091,918.19 元,占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67,850,648.46 元)的104.42%,已满足并超过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公司希望可以长期致力于对股东的回报,综合考虑目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各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实际经营需求,公司拟制定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 76,570,025 股(按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量 76,570,025 股进行测算)后的股份数量为基准,预计股数为 1,263,552,301 股,派发的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实施公告中明确,现金分红比例为 3.59%。结合公司 2020 年度回购支付总金额为 259,383,516.13 元,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 2020 年度合计现金分红比例为 77.1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方案的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自身经营模式和资金需求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项目开发与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目前处于稳步发展阶段。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是影响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国家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房企三道红线和银行房贷集中管理五档红线政策的严格实,房地产行业正在向管理红利时代迈入,以现金流导向的经营逻辑越发明显。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基于对自身长远稳健发展考虑,也为 2021 年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促进公司实现良好的收益,更好地保护股东权益。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 2020 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52,388,842.48 元,公
司在制定现金股利分配政策时,考虑到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兼顾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留存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项目投资,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 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一向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2020 年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为保证公司的稳健经营,保持健康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所做的考量。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报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兼顾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