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2018-055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石河子市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95.83%股权的关联交易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天业”)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于2018年10月10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天业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石河子市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房产”)95.83%股权,2018年10月26日,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2018年11月2日,完成泰康房产95.83%股权转让过户手续,2018年11月5日,公司收到天业集团支付的4,689.00万元泰康房产95.83%股权转让款,截止2018年11月7日,公司收到泰康房产归还的4,868万元全部借款,详见于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1月8日披露的临2018-044、临2018-053号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转让所持泰康房产95.83%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专项审计后续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河子市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自审计、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起至股权交割日(2018年10月31日)止,泰康房产的盈利或亏损及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变动,由公司对应享有或承担。股权交割日为交割专项审计日,公司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以专项审计值来确定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新疆天业应享有或承担的损益。
公司已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泰康房产资产交割过渡期利润表(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进行交割审计,泰康房产经审计过渡期净利润为2,336,491.63元,归属新疆天业享有的净利润为2,239,059.93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3-402号)。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