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44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基本情况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现金的方式向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市公司母公司层面全部货币资金、无法转移的税项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江西英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凤凰光电有限公司 75%股权,丹阳光明光电有限公司 17%股权,江西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5.814%股权之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以下简称“拟出售资产”);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南京国盛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河北普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拟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凤凰光学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80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披露的《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2021 年 10 月 26 日,因相关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保证回复内容
的准确与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回复《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2021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
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逐项落
实与回复,并根据《问询函》对《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及《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自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以及获得批准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