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〇一八年一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润”、“公司”或“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3.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均属初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4.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
5.有关资产管理计划的合同尚未正式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6.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
出资缴款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具体包括:
(1)员工的自筹资金: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
(2)公司控股股东借款:公司控股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提供10,000万元的借款支持,借款部分与自筹部分的比例为1:1,借款期限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设立的广发原驰·富润 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富润1号”)。富润1号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以及竞价交易等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浙江富润的股票(600070.SH),不用于购买其他公司股票。
4.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2,000 人,最终参
与人数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5.根据富润1号的资金规模上限20,000万元和2017年12月27日公司股
票收盘价9.41元/股测算,富润1号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2,125
万股,占截至本计划公布之日公司股本总额52,194.61 万股的4.07%。最终标的
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本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富润1号名下之日起计算。
7.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提出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通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8.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 明...... 2
风险提示...... 2
目 录...... 4
释 义...... 5
第一节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6
第二节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7
第三节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8
第四节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规模...... 10
第五节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锁定期...... 12
第六节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3
第七节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展期...... 14
第八节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 15
第九节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8
第十节 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协议主要条款...... 23
第十一节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25
第十二节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26
第十三节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27
第十四节 其他重要事项...... 28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公司、本公司、浙江富润 指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富润集团 指 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 指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股票、标的股票、浙江富 指 浙江富润普通股股票,即浙江富润A股
润股票
持有人 指 出资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资产管理机构、管理人 指 拟委托的资产管理机构
广发资管 指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富润1号、本定向计划、定向 指 广发原驰·富润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 指 拟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 指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计划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本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1.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全体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为公司注入内在活力和动力,为股东带来持续的回报。
2.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3.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节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节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的在职员工,参与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的管理人员;
3.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的有卓越贡献的其他员工。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情况
出资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2,000人,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员工实缴款情况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参与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意见。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参与人名单及份额认购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以“份”作为认
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20,000万份。单个员
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且起始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