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6-005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在投资并购领域的广泛布局及资源整合能力,促进
公司未来发展,围绕生物技术、医疗健康领域进行产业布局,2026 年 1 月 29 日,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何氏眼科”)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上海三益浦清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益浦清”、“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中关村科学城三期科技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未来启点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海清本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待定),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浦清本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
投资基金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8,000 万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不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或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三益浦清和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上海浦清本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定名)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在《合伙协议》约定范围内办理《合伙协议》涉及的相关事宜,并负责后续本次投资相关的具体推进工作。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其他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认缴出资额尚未缴纳,合伙企业已完成设立,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各方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并进行工商登记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企业名称:上海三益浦清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三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 年 1 月 24 日
出资额:4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行港路 2900 号 1 幢一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权益结构:北京三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50%;上海三乘熠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出资比例 25%;宋靖雁出资比例 25%。
主要投资领域:生物技术、医疗健康领域的私募股权项目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一:
企业名称:北京中关村科学城三期科技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中关村科学城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04-03
出资额:1,00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西大街 29 号 1 层 10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权益结构: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99%;北京中关村科学城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
(2)有限合伙人二:
企业名称:上海未来启点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未来启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12-12
出资额:1,500,1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科路 1699 号第 28 层(实际楼层
第 24 层)08 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权益结构:上海国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99.9933%;上海未来启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0.0067%。
(3)有限合伙人三:
企业名称:北京海清本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三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10-28
出资额:4,01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8 号楼 D 座 12 层 1202A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权益结构:北京三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0.25%;孙幼平出资比例99.75%。
(4)有限合伙人四:
企业名称: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琴
成立日期:2005-09-20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通市濠北路 58 号珠算博物馆 3 号楼
经营范围:资本、资产、投资经营及产权管理;投融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投资基金设立后,将继续进行基金份额募集。若未来有其他参与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披露义务。
三、拟参与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上海浦清本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投资基金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万元,投资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为 28,500 万元。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科路 1699 号第 3 层(实
际楼层第 3 层)356 单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情况具体构成如下:
序 合伙人名称 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
号 (万元) 例
1 上海三益浦清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1,100 1.10%
序 合伙人名称 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
号 (万元) 例
2 北京中关村科学城三期科技成长股权投资 有限合伙人 5,700 5.7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上海未来启点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有限合伙人 5,700 5.70%
合伙)
4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000 8.00%
5 北京海清本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4,000 4.00%
6 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 4.00%
首次募集规模(小计) - 28,500 28.50%
7 待定 有限合伙人 71,500 71.50%
最终募集总规模(拟定) - 100,000 100%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合伙企业本次募集完成后,将及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等履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程序。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人出资/出资方式: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十亿元,由全体合伙人和/或后续募集合伙人认缴和实际缴纳,并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通过一次或多次交割进行募集。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自主决定增加或减少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2、出资缴付:除非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另有约定,每一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的规定于付款到期日当日或之前将当期应实际缴付的出资额按时足额缴付至缴付出资通知指定的银行账户。除非执行事务合伙人另行决定,每一有限合伙人的首期实缴出资额为其各自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50%)(以首期缴付出资通知注明的比例或金额为准),每一有限合伙人剩余的实缴出资额原则上分两期缴纳,第二期、第三期分别缴纳其各自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三十(30%)、百分之二十(20%)(以后续缴付出资通知注明的比例或金额为准)。
3、合伙期限/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八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为实现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有序清算,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并经联合顾问委员会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年。此后,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并经持有百分之六十七以上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同
意,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再决定继续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此外,如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之前,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存在即将申请上市的特殊退出机会,或存在限售期、股份转让限制或其他处置条件未获满足等特殊情形,为合伙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如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继续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直至投资项目完成退出、处置,联合顾问委员会、合伙人会议无合理理由不得拒绝同意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的前四年为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