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再次提示性公告
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配股说明书已刊登于2000年5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配股的提示性公告也在5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由于配股缴款日期限即将结束,为保护股民利益减少不必要损失,现就配股说明书所载的有关内容再次提示如下:
一、本次配股方案: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配售价:5.20元
2、股东配股比例:以1999年末总股本8296.848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二、时间安排:
1、股权登记日和除权基准日
股权登记日:2000年5月26日
配股除权日:2000年5月29日
2、配股缴款起止日期:自2000年5月29日至2000年6月9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三、配股缴款的具体办法:
1、缴款地点:
⑴社会公众股股东和内部职工股股东可在认购时间内到其指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营业部办理认购配股缴款手续。
⑵国家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到本公司财务部办理认购配股缴款手续。
2、缴款方式
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福州大通配股”,交易代码为“700067”;内部职工股股东(含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福州大通职配”,交易代码为“702067”每股价格5.2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配售比例(0.3)后取整,不足1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处理。
国家股股东按其认购数量,在缴款时间到本公司财务部办理认购配股缴款手续。
逾期末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和内部职工股配股视为自动放弃,其逾期未被认购的部分余股由承销团根据承销协议书负责包销,其国家股部分为代销。
四、获配股票的交易
本次获配股可流通部分的上市日期另行公告。因本公司吸收合并所形成的内部职工股及本次配股认购所配股份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内部职工股上市批准之前暂不上市流通,其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人员所持股及认购的配股按有关规定暂时予以冻结。
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机构:
公司投资部
电话:0591-3644916
传真:0591-3660592
联系人:林镇海 黄建生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2000年5月12日上述三大证券报上刊登的《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000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