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公告编号:临2011-029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1 年
6 月 24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11 年 6 月 27 日以传签方式
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宇通
集团海外销售业务相关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评估价值人民币 2,383.98 万元的价格收购宇通集团
部分资产;同意公司以评估价值人民币 3,021.67 万元的价格收购香
港盛博国际有限公司持有香港宇通国际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三名独立董事表决
并出具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评估结果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3、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关
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三名独立董事表决
并出具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4、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1
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11 年 7 月 16 日上午 9:30 在公司行政楼六楼大会议室召
开 201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2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宇通集团海外销售业务相关资产的独立意见
2011 年 6 月 27 日,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就该次会议《关于收购宇通集团海外销售业务相关
资产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
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关联交易价格合理,有利于减少公司与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快速建立独立的海外销
售系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 宁金成
朱永明
司林胜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
2011 年 6 月 27 日,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就该次会议《关于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以往的交易惯例,有利于公司充分利
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专注于主业发展,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
权益。
独立董事: 宁金成
朱永明
司林胜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