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10-017 号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0 年12 月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 年12 月6
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发出。公司5 名董事参加了此项议案的表决,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购买出口加工区一期01-04 幢标准厂房的议案》。
1、关联交易概述
为贯彻落实公司既定发展战略,规避同业竞争,发挥公司从事园
区建设与管理的经营优势,公司以评估值为基础购买南京新港开发总
公司投资建设的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一期01-04 幢标准厂
房(以下简称“01-04 幢标准厂房”),价格为5,496.32 万元。
01-04 幢标准厂房由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2004 年投资建成,总建
筑面积为33,211.12 平方米,账面原值为5,148.92 万元,已计提744 万
元折旧,账面净值为4,404.92 万元。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苏华评报字[2010]第012 号评估报告,上述33,211.12 平方米房屋建筑2
物(包括四幢厂房配套的厂房外道路、雨污水管道、化粪池、消防水
池、10KV 配电所及10KV 电源进线;04 幢厂房配电房等配套基础设
施)评估值为5,496.32 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10 年5 月6 日)。
公司购买该标准厂房后将出租给进区企业使用,出租年投资收益
率不足7%的部分,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补足差额,以
确保公司每年7%的投资收益率。本次交易完成后,南京新港开发总
公司在开发区内将不再从事厂房出租业务。
由于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2、关联方介绍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77,893,815 股,
占总股本的34.46%。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成立于1992 年4 月,法定
代表人金政权先生,注册资本为126,363.5 万元,注册地址为南京经
济技术开发区内。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企业,物资供应,国内
贸易,项目开发等。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或就同一交易标的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5%。
从年初至公告日,公司与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
联交易总金额为62,779,458.32 元。
3、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
况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定价的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构成重大影响。3
该项目由于是固定收益率回报,投资风险较小,只要加强收购后
的出租管理,预计将会给公司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两名独立董事事前均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认
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