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 2023-032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70.8 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1,308,481,222 股的 1.66%。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基本信息: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信视像”)于 1997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址为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 218 号。
主要业务: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通过芯片、显示技术、云平台、操作系统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领先与高度协同,向全球用户提供智能显示系统解决方案,满足日益增长的智能显示需求,旨在成为“显示无处不在、服务无处不在、连接无处不在”的全球最强系统显示解决方案提供商。
(二)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39,314,718,113.16 34,104,738,789.95 35,128,278,183.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195,466,288.26 556,071,934.25 392,403,641.87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48,138,339.96 108,198,653.79 59,826,354.93
的净利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571,469,637.44 14,578,610,616.01 14,091,349,311.07
总资产 31,456,348,309.87 29,274,919,328.19 29,399,374,261.14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14 0.425 0.3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14 0.425 0.3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342 0.083 0.046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92 3.87 2.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2.97 0.75 0.43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
现由 7 名董事构成,包括非独立董事于芝涛、贾少谦、代慧忠、刘鑫;独立董事王爱国、
高素梅、赵曙明。
2、监事会
由 3 名监事构成,包括监事会主席陈彩霞、监事孙佳慧、职工代表监事张然然。
3、高级管理人员:
总裁李炜、副总裁金张育、财务负责人王惠、董事会秘书刘莎莎。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健全公司激励对象绩效评 价体系,促进激励对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依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订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票。
回购资金来源及影响: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经就回购股份对公司股权结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回购程序: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后续股权激励。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因此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期间实施了股份回购。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对回购股份的处置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要求。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70.8 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08,481,222 股的 1.66%。
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确定激励对象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以《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确定激励对象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在公司(含下属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员工。公司现任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不参与本计划。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26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在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员工。
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计划的激励对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如在本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不得参与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计划的权利,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数量 占本次授予总 占本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万股) 数的比例(%) 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
于芝涛 董事、总裁 125 5.76 0.10
李佳 财务负责人 10 0.46 0.01
刘莎莎 董事会秘书 12 0.55 0.01
核心骨干员工(223 人) 2,023.8 93.23 1.55
合计 2,170.8 100 1.66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
本次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本次激励对象详细名单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8.57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8.57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该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面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之较高者:
1.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即 8.57 元;
2.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即 7.42 元;
3.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 6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即 6.58 元;
4.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 12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即 6.32 元。
七、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一)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指激励对象自愿承诺延长锁定期届满后实际办理完毕解除限售手续)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二)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如公司未能在 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