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 2023-075 号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 象屿 Y1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 4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847,920 份,
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4%。
股票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2020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
及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2 月 5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
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 年 12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股
权激励计划获得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同意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厦象集综[2020]59 号),象屿集团同意公司上报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5.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7.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22 年 1 月 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9.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
告》,并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
11.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3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3 日。
15. 2023 年 2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登记手续已完成,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16. 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7.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18.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授予类别 授予日期 行权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剩余数量
首次授予 2020 年 12 月 31 日 6.21 元/份 39,800,000 份 36 人 2,995,700 份
预留授予 2021 年 10 月 26 日 7.59 元/份 2,826,400 份 4 人 169,300 份
注:预留授予后剩余数量不再进行授予,作废失效。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行权后股票 取消行 因分红送转导致
行权期 行权日期 行权价格 行权数量 行权人数 期权剩余数 权数量 行权价格及数量
量 及原因 的调整情况
2020 年权益分派:
首次授予 由 6.21 元/股调
股票期权 2023/2/5-2024/2/4 5.40元/份 1167 万份 34 人 2723 万份 90 万份; 整为 5.91 元/股;
第一个行 离职 2021 年权益分派:
权期 由 5.91 元/股调
整为 5.40 元/股。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等待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为自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的股票期权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
授股票期权总数的 3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