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简称:招商银行 A 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21-01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对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拟引入外部战略投资
者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Asia Pacific) Limited(简称战略投资者
或摩根资产管理)对招商银行全资子公司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招银理财)现金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战略投资者对招银理财的持股
比例为 10%。
本公司作为招银理财原股东不参与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
对招银理财的持股比例为 90%,仍然拥有对招银理财的控制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事项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增资事项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报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保监会)
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为了提高招银理财的经营管理水平,推进招商银行的综合化经营战略,响应金融对外开放的政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招银理财拟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摩根资产管理。本次增资以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商议,战略投资者出资约人民币26.67 亿元,其中约人民币 5.56 亿元计入招银理财的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招
银理财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 亿元增加至约人民币 55.56 亿元,招商银行持股 90%,
战略投资者持股 10%。战略投资者实际出资额与其认缴的注册资本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招银理财资本公积。
(二)本次增资事项经本公司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1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根据《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 2018 年第 7 号),
招银理财变更注册资本等与本次增资相关的事项需要报经银保监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战略投资者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JPMorganAsset Management (Asia Pacific) Limited
企业性质:私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主要办公地点:香港中环干诺道中 8 号遮打大厦 21 楼
已发行股本:6,000 万港币
主营业务:战略投资者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牌照,获准开展下列活动:证券交易(第 1 类)、期货合约交易(第 2 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
4 类)、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第 5 类)和提供资产管理(第 9 类)。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摩根大通集团(JPMorgan Chase & Co.)间接持有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Asia Pacific) Limited 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近年业务发展状况:根据战略投资者提供的信息,战略投资者是摩根大通集团资产管理板块在亚洲的投资部门和主要运营实体,战略投资者自设立以来遵守适用的法律,未发现在最近 3 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战略投资者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美元百万元)
项目 2020 年(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85.01
净利润 15.10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62.83
总负债 109.79
所有者权益 153.04
战略投资者的支付能力:战略投资者为本次增资的付款方,本公司未发现其财务状况不良的情形。战略投资者承诺使用其自有资金投资,其上游母公司通过注资方式注入本次增资事项所需所有资金。
三、招银理财基本情况
招银理财是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由本公司全资设立,主要从事理财产品的发行及受托财产的投资管理业务。本次增资完成前,招银理财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9 年 11 月 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亿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700 号华润金
融大厦 17 层-20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9 年(经审计) 2020 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 5,097.63 377,172.60
净利润 2,178.08 245,263.52
项目 2019 年(未经审计) 2020 年(未经审计)
扣除非经常性损 2,178.08 237,853.33
益后的净利润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519,012.71 806,098.23
总负债 16,834.63 58,656.63
所有者权益 502,178.08 747,441.60
招银理财 2019 年和 2020 年财务报表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招银理财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口径计算,未经审计。
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本次增资价格由招商银行与战略投资者协商确定,该价格的综合考虑因素包括:一是主要考虑招银理财的经营规划和所处行业地位,未来资产管理规模和财务表现的成长性;二是参考可比资管公司的情况,可比资管公司为全球范围内从事资产管理服务的上市公司,并重点考虑资产管理规模与招银理财相近的公司;三是战略投资者拟持有的股权为少数股权,参照市场惯例合理确定出资价格。
本次增资完成后招银理财的股权结构:招商银行持股比例为 90%,仍然拥有
对招银理财的控制权;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为 10%。
四、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各方已就本次增资事项签署正式投资协议。
(一)协议签订情况
《关于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协议》(简称协议)由本公司(简称甲方)、
战略投资者(简称乙方)和招银理财(简称丙方)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签署。
(二)增资价格和出资方式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约人民币 26.67 亿元。
(三)交割时间安排
交割先决条件包括各方已完成本次增资的内部审批,丙方增加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经过银保监会批准等。
1.受限于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在丙方向乙方发送交割先决条件满足通知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丙方全额支付增资价款。
2.乙方全额支付增资价款后的七(7)个工作日内或乙方与丙方经协商一致另行书面约定的其他期限内,丙方将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向乙方提供出资证明书和公司股东名册。
(四)协议的生效
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未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者一方在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和保证在任何方面是虚假或不准确的,则该方即属违反协议。违反协议的一方(赔偿方)应当对因该等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害的其他每一方(受偿方)因赔偿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损失、责任及合理的律师费用和支出(在每一种情形下,直接由于该等违约而产生或与该等违约相关)进行赔偿并尽最大努力使受偿方免受进一步损害。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可以深化本公司与战略投资者合作的深度广度,有利于招银理财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设自身能力,借鉴摩根资产管理作为国际领先资管机构在金融科技、投资研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经验,进而推进本公司综合化经营战略。
(二)本公司不参与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后,本公司仍为招银理财的控股股东,本次增资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增资完成后,招银理财的经营发展仍然受相关政策、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中介机构对本次增资的意见
招银理财已聘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简称金杜)作为本次增资事宜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经审阅本次增资的方案,金杜认为,本次增资方案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各方获得必要的内部及外部审批并签署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后,即可依法实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