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2-066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与设立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主体: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或
“公司”)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电力”)、
浙江新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企管”)及克拉玛依城市产业
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基金”)、克拉玛依金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基金”)
拟投资标的:克拉玛依绿能产业基金(以下简称“克拉玛依基金”)。
基金规模:2 亿元,绿能电力、新能企管合计出资 1.8 亿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克拉玛依基金目前尚未成立,且在未来投资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
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积极争取克拉玛依市新能源项目开发权,公司子公司绿能电力、新能企管拟与城投基金、金发基金共同出资设立克拉玛依基金,基金规模 2 亿元。克拉玛依基金普通合伙人 2 名,为新能企管和金发基金,有限合伙人 2 名,为绿能电力和城投基金。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普华”)作为基金管理人,对合伙企业提供服务,不收取管理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克拉玛依城市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203MA7HGD4L55
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宝石路 278 号(科研生产办公楼 A 座
521 室附 7 号)
法定代表人:宋凤英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 年 1 月 30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克拉玛依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0%
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务债权、人员等方面与城投基金保持独立。城投基金资信状况良好。
(二)克拉玛依金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200MA77TNKX4R
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宝石路 278 号科研楼 A 座 521 室附 2
号
法定代表人:吴泓萱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1 月 12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克拉玛依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0%
备案情况:已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68373。
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务债权、人员等方面与金发基金保持独立。
金发基金资信状况良好。
城投基金、金发基金均为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方,实控人为克拉玛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1804P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曙光路 85-1 号 392 室
法定代表人:沈琴华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9 月 27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5%,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金华兴艾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
备案情况:已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71071。
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务债权、人员等方面与浙能普华保持独立。浙能普华资信状况良好。
三、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基金名称:克拉玛依绿能产业基金合伙企业(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基金规模:2 亿元
名称 角色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 占比
新能企管 普通合伙人 1、 货币 100 0.5%
执行事务合伙人 1
金发基金 普通合伙人 2、 货币 100 0.5%
执行事务合伙人 2
绿能电力 有限合伙人 1 货币 17,900 89.5%
城投基金 有限合伙人 2 货币 1,900 9.5%
合计 20,000 100%
缴付出资:各合伙人均应在合伙协议签署后 20 个工作日内,且需完成反垄断经营者集中申报后,完成基金出资。
存续期限:产业基金存续期限 7 年,投资期 5 年,退出期 2 年,经执行事务
合伙人 1 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将基金存续期延长两次,每次 1 年。基金所投项目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市场退出、并购退出、股权转让退出等。
投资决策机制:产业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5 名,由新能企管委派 4
名、金发基金委派 1 名。就投资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实行一人一票,超过五分之四(含)赞成票的,投资决策方为有效。
投资范围:主要投向克拉玛依市政府引入克拉玛依市内的具有较好成长能力的能源类企业及“源网荷储”项目,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行业领域的项目。
基金管理费:基金管理人由浙能普华担任,对合伙企业提供服务,不收取管理费。
收益分配:可分配收入按各合伙人截至各分配时点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积极拓展克拉玛依市新能源项目,寻求省外项目规模化、基地化。设立克拉玛依基金有利于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提高当地新能源项目上网消纳比例。
五、存在的风险
合伙协议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克拉玛依基金尚未成立,且在未来投资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