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2-027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2日下发《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30,08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9,130,584.9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949,415.0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5月14日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332C00025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5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明细 金额
2021 年 5 月 14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3,008
减:支付发行费用 3,290.98
减: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622.08
减: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69,094.94
加:2021 年度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63.51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3.5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会同保
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 1202022929900034035 专户 251,414.37
之江支行
招商银行杭州凤起 571916091410301 专户 383,668.85
支行
合 计 / / 635,083.2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9,717.0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69,717.02万元完成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七天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七天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七天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方
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63.55
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332A006985 号),认为浙江新能 2021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浙江新能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浙江新能募集资金在 2021 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9,094.9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094.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094.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截